湖北美术学院学报稿件录用基本标准

作者: 时间:2015-10-22 点击数:

 

为提高学报办刊质量,保证刊物学术水准,防止部分作者提交的文章出现学术不端情况,我刊从201211日采用以下基本标准进行论文的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来稿本刊将不予采用。经编委讨论制定标准如下:

1、坚决杜绝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腐败现象,来稿一律交由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中心”检测,若检测结果去除引用文字复制比高于10%的,不予采用;对于学术不端嫌疑者,我刊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警示;

2、拒绝采用不符合学报栏目宗旨的各类文章,如新闻报道类文章、学科差距较大的文章、有软性广告嫌疑的文章等;对《当代美术家》、《关注》等这类对于专业水平要求高,具有一定学术地位的栏目,采取专家、学者推荐,编委会评审制。

3、文章应当具备学术内涵、专业水平,要求论文论证清晰,逻辑缜密,材料可靠,语句通顺,否则不予采用;

4、不采用重复研究课题且没有任何学术创新的论文。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编辑部保留以上标准的最终解释权。

湖北美术学院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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