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发行基本原则

作者:湖北美术学院学报 时间:2016-05-16 点击数:

 

    目前学报的发行对象主要为:一为全国各省美协、各大高校图书馆、学报、美术刊物编辑部;二为作者、上级机关、相关部门领导及学者等;三为邮政发行局提供的征订对象;四为校内各单位。依据这四类发行对象,学报特制定以下基本原则。

一、快捷原则

学报是学术信息的载体,信息的生命在于及时、迅速。学报的使命是反映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始终占领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新”是一个有时间性的概念,离开了时间这个坐标,就无所谓新旧。因此,学报的求新的审稿标准,学报退稿时间的限制,学报固定的出版时间,等等,实际上都包含着一个时间因素。学报的编辑流程中也蕴含着速度,而发行犹如接力赛中的最后一棒,通过它,最后完成了编辑工作对于时间、速度的追求。同时,从读者利益来说,只有迅速、及时,才能保障读者的应有利益。

二、优质原则

在学报征订阶段,读者办理了订阅手续后,即是学报编辑部通过邮政发行局这一中介与读者订立了发行合同,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读者有取得学报的权利,有交付订阅费的义务;编辑部有取得订阅费的权利,有按时将学报送交读者的义务。学报如果发生发行差错,如地址差错、姓名差错、数量差错等,将侵害读者的权利,并承担违反合同义务。

三、读者至上原则

学报编辑部的发行工作要坚持读者至上的原则,发行渠道的选择也要以读者利益为第一需要,要选取成本最低、发行最快、丢失率最低的发行渠道,尽量减少费用,降低价格,减少读者的费用。要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对订户和文摘、学术评价机构、著名专家学者要专门开辟挂号邮寄方法,保证及时高效地送到读者手中。

四、及时更新原则

 在发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发行地址变更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随时留意邮局的投递情况,通过邮局的反馈以及其它渠道取得各单位和个人的最新地址并且做到及时更新。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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