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报编委会工作职责

作者:湖北美术学院学报 时间:2018-09-20 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编委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是学报编辑部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在编委会主任的领导下,对学报编辑部出版工作发挥指导、监督和咨询作用。编委会设主任 1 人,委员一般由学院各系部主任或学科带头人担任。编委会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编辑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审定学报编辑方针和办刊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版计划。

   3.检查、指导编辑部的工作。

   4.定期召开编委会会议,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委员们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发行中的问题。

   5.编委会成员应按时参加编委会会议,研究编辑、出版中的政策问题和技术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编委会成员要关心学报建设,及时了解本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科研动向,将有所发现和创新的稿件及时推荐给编辑部,为编辑部组稿、审稿提供帮助和指导。

   7.编委会成员有义务对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作者在学报发表的学术文章进行审查。审稿把关坚持科学公正原则,不唯亲、不唯上、不唯利,正确处理作者、编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

   8.编委会成员随时向编辑部提供读者和作者对编辑部排版、印刷、发行方面的意见反馈。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编辑部

版权所有 2012 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 2012 HIFA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5003315号